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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劳动仲裁是公正的吗?首席仲裁员王*幸请告知对应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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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6 14:28

正文摘要:

首席仲裁员王*幸所裁决的案例,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不是按应发工资计算,也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而是按基本工资(新昌县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加100元工龄工资计算(实发6—8千的工资)。感谢新昌仲裁委,佩服首席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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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25 10:10:55
王*幸不上信息港?还是装没看见?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21 06:49:17
夕阳惜缘 发表于 2025-10-20 11:10
当金钱站起来说话时,真理都会沉默


他应该没拿不该拿的吧?这裁决书不象是懂法的人写的。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20 12:47:40
儿子生爹的描述,这仲裁要多不长眼呀?证据时间节点清清楚楚,这么还会出现这种认定?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20 12:37:14
解除事由:现针对贵司就本人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书》的回函的罔顾事实与不顾的回复,本人正式通知:
1、自2025年7月13日起解除与贵司的劳动关系;.
你眼瞎呀?


夕阳惜缘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20 11:10:12
当金钱站起来说话时,真理都会沉默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20 10:44:29
邀请王国幸仲裁员走两步,请告知如此裁决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4:13:42
不光 发表于 2025-10-19 12:19
这个角度说了,再要翻转就不大可能了。

经济补偿金这一块,事情的发生次序被颠倒了,及申请人的解除事由被断章取义了。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4:09:42
不光 发表于 2025-10-19 12:19
这个角度说了,再要翻转就不大可能了。

双倍工资,在太多的证据支持下被支持,但计算基数却被按2260加100处理了!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4:06:39
尽管当事人因为时间、精力等多种因素,对该裁决书未予起诉。但仲裁委如果是对劳动者负责的,那么麻烦就裁决书的事实认定内容与证据作一核查,所谓的事实是否真正的事实!驳回请求可以,但事实不能并非事实!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3:40:57
质证过程中,申请人讲述质证理由居然意欲阻止。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3:38:40
不光 发表于 2025-10-19 12:19
这个角度说了,再要翻转就不大可能了。

裁决书中事实描述这一块,真的突破我的想象。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3:35:53
不光 发表于 2025-10-19 12:19
这个角度说了,再要翻转就不大可能了。


对方的违法要求相关的“辞职报告、合同”,当事人拒绝了。也是因为当事人的这份拒绝,才有后续的事态发展。这份裁决书却断章取义,无语。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13:34:08
不光 发表于 2025-10-19 12:19
这个角度说了,再要翻转就不大可能了。

案子在裁决后,双方重新协商解决了,款项昨日也已到账。但这裁决书真的一言难尽。
不光来自:北京市 发表于 2025-10-19 12:19:28
无语无语 发表于 2025-10-19 09:32
事实:用人单位于2025年7月5日,要求包含申请人在内的员工提交“个人原因”落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的辞职报告;签订落款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的劳动合同。.裁决书描述:2025年7月,被申请人*立大酒店提出由申请人***办理辞职手续终止其与被申请人国***大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立大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这漂白粉量还不少,把一违法事件的违法性质就这么掩盖了。技术性处理还是成熟的。

这个角度说了,再要翻转就不大可能了。

点评

经济补偿金这一块,事情的发生次序被颠倒了,及申请人的解除事由被断章取义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19 14:13
双倍工资,在太多的证据支持下被支持,但计算基数却被按2260加100处理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19 14:09
裁决书中事实描述这一块,真的突破我的想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19 13:38
对方违法要求“辞职报告、合同”,当事人拒绝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19 13:35
案子在裁决后,双方重新协商解决了,款项昨日也已到账。但这裁决书真的一言难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10-19 13:34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09:32:47
事实:用人单位于2025年7月5日,要求包含申请人在内的员工向原单位提交根本不存在的“个人原因”落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的辞职报告;向新单位签订落款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拒绝这一违法操作)。裁决书描述:2025年7月,被申请人*立大酒店提出由申请人***办理辞职手续终止其与被申请人国***大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立大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这漂白粉量还不少,把一违法事件的违法性质就这么掩盖了。技术性处理还是成熟的。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08:57:56
放风筝的人呀 发表于 2025-10-16 16:01
我们也是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计算加班费的。
企业总是从最低支出入手,好像是先天意识的反应。

这个同双倍工资是两回事。企业想降低用工成本,可以理解。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08:53:54
乡愁永难忘 发表于 2025-10-16 17:03
劳动法是最没有执行力的法律,新昌的企业百分之九十不遵守劳动法,去劳动局告基本也是帮企业,只能说做为底层打工仔维护权利是很难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有太远的路要走


7月7日当事人去相关部门咨询该事件,工作人员告知企业违法是肯定的。8月4日提交仲裁申请,同一工作人员案卷都没看直接表达了“企业的行为是合法”的意见。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修改了吗?还是其他原因?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08:40:32
吴悟 发表于 2025-10-16 15:35
你斗了有大半年了,冷暖自知。许多法是为有钱人服务的。

法是为劳动者服务的,执法者是行行**的。
无语无语来自:浙江省 发表于 2025-10-19 07:38:36
刀郎那马户又鸟,叫什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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