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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方向 发表于 2026-01-29 14:29 金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入鱼雷、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等方式多次非法销售,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久见人心 发表于 2026-01-29 13:56 肯定骗骗老百姓的(某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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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炸了确实危险 |
| 把小区点起来就哭了,地下室全是车 |
|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看法律条文至少要读三年大专古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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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的很暴利,不禁的没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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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的不去抓,抓买的,生产的不犯法,经销商不犯法,顾客买的犯法。所以说阿,欺软怕硬。专挑没靠山的老百姓下手。 当然,这几个买这么多,大概率也是二道贩子。抓的好。燃放烟花太危险了,是应该管理,支持! (不这样说,不让发) |
| 木胆 |
| 买烟花还是得找正规渠道 |
| 发生事故不敢想啊 |
| 胆子太大了 |
| 大家过节时小心 |
| 希望加强巡查保安全 |
| 这个案例在哪个新昌小区? |
| 准备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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