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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评审,我市共9家企业被列入浙江省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成为全市首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商店,名单包括:绍兴市国商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绍兴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浙江上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上百一百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千足珠宝有限公司、浙江阮仕珍珠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宾馆有限公司、新昌县达利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绍兴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越牛新闻记者:“离境退税政策可以有效降低境外旅客旅游购物成本,提升绍兴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有效促进免税购物旅游发展。”
绍兴9家离境退税商店的落地,是我市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将为绍兴城市发展增添更多“动能”。
(附:浙江省第二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完整名单)
来源:越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