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起,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正式在绍兴全市范围内启动。新政首日,新昌县公安局行政服务窗口即送出1张居民身份证。10月20日下午,从江苏来新昌的小朋友小葛,在爸爸的陪同下,在新昌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拍好了照片,几天后就能拿到免费快递来的第一张身份证。葛先生一家来新昌多年,儿子正在上小学,因需要身份证参加比赛,上周六,葛先生带着儿子来公安窗口想办张身份证,被告知外省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回户籍地申请。夫妻俩正商量着请假回老家给儿子办个身份证。“今天接到公安局窗口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刚推出的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办理业务,新昌也可以申领了。一知道消息,我们就马上到窗口来办理了,这个真是切切实实给我们提供了方便!也非常感谢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葛先生高兴地说。
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户籍领域政务改革成果惠及于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机关全面总结经验、拓宽合作事项,在公安部治安局统一部署指导下,经前期系统测试和充分准备,省公安厅决定自2021年10月20日起,正式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长三角区域内跨省工作、学习、生活的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2021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长三角全域范围内全面推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便民措施推出后,办证更方便,群众在各地公安机关公布的就近受理点即可申请,免去跨省两地来回跑的苦恼;领证更快捷,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受理单位窗口领取和邮递方式领取,制证周期大幅缩短;服务更智能,依托长三角区域统一相片库建设,实现照片一次采集、共享应用。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哪些群众可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沪苏浙皖户籍人口
哪些地方可受理?上海市全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
哪些材料需携带?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来源:新昌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