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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南明街道开展禁毒宣传时,有居民举报说,自己所在的小区就有毒品原材料——“罂粟”,但已被他全部拔除。 原来,几天前该居民在自己的小区里发现了一片艳丽的“罂粟”,不禁怒由心生:“那么多毒品原植物种在这里,那还了得!”热心的他说干就干,一口气就把这些“罂粟”拔了个干净。“我‘为民除害’后,还拍下了照片作为凭证。”该市民一边展示照片,一边乐呵呵地说:“防毒反毒人人有责,我出了点力,你们就不用特意跑一趟啦。” 禁毒民警看了照片后告诉该市民,他所铲除的,并不是罂粟而是观赏花卉虞美人,不过,他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还是值得肯定的。禁毒民警还现场向该市民科普了如何甄别真假罂粟。 据介绍,虞美人全株比较低矮,茎杆纤细,有明显的糙毛,分枝多,叶质较薄,一般为四、五片花瓣,整体感觉较为纤弱,像是一个楚楚可怜的女子。而罂粟全株比较高大,光滑,且带有白粉,茎干较为粗壮,茎杆分枝少,叶厚实,整体比虞美人壮实,更像是“女汉子”。 随着我县禁毒宣传深入人心,群众的禁毒意识有了较大提升,积极投入到禁毒工作中来。今年春季禁种铲毒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禁毒社工、民警积极在辖区宣传和摸排毒品原植物,广大群众也主动参与其中,形成了禁毒铲毒的良好氛围。 新昌公安也开展了春季罂粟集中铲除活动,积极组织民警和社工对山林、村庄、废弃大院、闲置厂房等进行全方位的排查行动,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民警提醒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则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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