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78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在新昌县建成区开展乱涂写、乱张贴集中整治的通告

[复制链接]

644

主题

862

帖子

7263

积分

天姥大学硕士一年

跳转到指定楼层
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2-8-12 14:3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建设精致花园城市,深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新昌县建成区开展乱涂写、乱张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城市路面、灯杆、指示牌、公交站点、居民楼道等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广告。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车站、公园广场、街道、社区小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广告。

  三、对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区、社区小区、集贸市场、居民楼道等地乱张贴、乱涂写垃圾广告,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由综合执法局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涉及黄、赌、毒、骗以及制售假证、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规范零星宣传品张贴行为。商户及市民如需零星张贴宣传品、发布信息的,请有序将宣传品张贴在社区(小区)设置的便民信息栏中。

  六、各单位、商户、住户应当自觉维护市容市貌,主动清除本单位本辖区内的垃圾广告,坚决制止乱张贴、乱涂写垃圾广告行为。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新昌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4

主题

369

帖子

1687

积分

天姥中学高一

沙发
发表于 2022-8-14 15:52: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QQ| 服务条款|关于我们|小黑屋|天姥论坛 ( 浙ICP备2021020645号 )

浙公网安备 33062402000133号 GMT+8, 2026-3-2 22:18 , Processed in 0.150167 second(s), 2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zjxc.com

© 2003-2026新昌信息港

客户端下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