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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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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小学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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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3-3-15 11:20: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3月14日15时15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执法证号分别为1**********7、1**********2),在羽林隧道口巡查时,发现车辆所有人嵊州市骏隆运输有限公司的浙DK3069/浙DE526挂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车辆靠边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发现,王永桂驾驶嵊州市骏隆运输有限公司的浙DK3069/浙DE526挂从嵊州运输【运输货物】到新民,2023年3月14日15时15分途经羽林隧道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该车挂车已取得《营运证》,核对相关证件后发现,该车挂车存在改装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挂车栏板加高 42 厘米,嵊州市骏隆运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其行为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嵊州市骏隆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行新昌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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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小学学前班

沙发
发表于 2023-3-15 12:00: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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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副教授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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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5 13:21: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处罚5000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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