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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期间 对新昌县低空飞行活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2023年第二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以下简称:锦标赛)顺利举办,切实保障锦标赛及周边低空域安全,依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和浙江省公安厅《“低慢小”目标地面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锦标赛安保工作要求,现对锦标赛期间低空飞行活动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时间:2023年5月9日至15日,每日8时至18时。 二、空域范围:新昌县域行政区域内真高1000米(含)以下。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未经空域申报,擅自实施低空飞行活动。 四、严禁放飞风筝、孔明灯。 五、请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活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执行锦标赛直播、新闻宣传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向安保现场安保指挥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飞行。 七、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第二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领导小组 2023年5月6日 来源: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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