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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绍兴市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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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5 14:3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技能型社会建设,构建高水平技能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培养选拔更多优秀的高技能无人机驾驶员人才,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市委关于举办2025年度绍兴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绍兴市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技能竞赛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总工会、共青团绍兴市委主办,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绍兴市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协办。

二、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7月26日(按具体报名人数确定赛程)。
比赛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151号)。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无人机驾驶员职业相关从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绍兴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的;

(二)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业;

(三)在绍兴行政区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职业农民等群体;

专业教师和已经获得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职业全国、省、市级技术能手的,不得再次参加竞赛。

四、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参照《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航拍无人机驾驶员)高级工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本行业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竞赛内容:包含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以个人赛形式由选手独立完成。理论、实操满分各100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对《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航拍无人机驾驶员)高级工要求的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实操主要考核《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航拍无人机驾驶员)高级工要求的实践操作能力。

竞赛流程:首先进行理论部分考核(机考),成绩达到合格(60分)的选手进入实操环节,理论成绩不合格选手将直接淘汰,不再参加实操环节及成绩评定。

竞赛总成绩:按两项成绩之和(理论知识竞赛成绩的30%+实操比赛成绩的70%)最终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实操成绩高者为先;如实操成绩分数也相同,则名次并列。

六、竞赛奖励
(一)竞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优胜奖不发荣誉证书)。获奖比例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50%,所有奖项皆在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中产生。

(二)技能等级认定
竞赛中获得个人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其余获奖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技能等级证书由市人社部门技能人才评价中心按要求核发。

(三)荣誉称号授予
本次竞赛取得前三名的获奖选手,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授予“绍兴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取得前三名的获奖选手,经市总工会核准后,授予“绍兴金蓝领”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取得成绩前三名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经共青团绍兴市委核准,授予“绍兴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竞赛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各位选手按平台要求完成资料填写和参赛申报,平台和项目信息如下:
(一)报名平台: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


(三)竞赛项目:2025年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四)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00:00:00到7月3日17:00:00。

(五)资格审查:由承办方负责初审。报名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平台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赛选手,请保持手机畅通。

(六)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7:00:00。

(七)联系人:朱春美  0575-88009451

附件:2025年绍兴市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比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

二、竞赛方式与对象
竞赛方式:个人赛
竞赛对象:16周岁以上的相关工种在职从业人员(具体以竞赛通知为准)。

三、竞赛内容和命题原则
命题原则:依据《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航拍无人机驾驶员)(2021年版)三级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增加部分新知识、新技能。

(一)理论知识部分
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机考进行,时间为60分钟,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和多项选择题三种,试题卷面为100分。
题型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60题(每题1分)
60
判断题
20题(每题0.5分)
10
多项选择题
20题(每题1.5分)
30
合计
100
(二)技能操作部分
竞赛项目模拟多旋翼无人机在航拍任务应用场景,全面考查参赛选手的无人机飞行驾驶能力与任务载荷应用能力。操作时间限时5分钟,大于5分钟停止操作,未操作项目不得分。

四、竞赛专业技术纲要
(一)理论知识
1.法律法规及空域管理

2. 无人机系统知识

3.无人机飞行原理与气象学

4. 无人机装调、检修与维护

5.无人机飞行安全与应急处理

6.任务规划

(二)技能操作
1.无人机航前检查与参数设置  

2.无人机飞行驾驶

3.无人机飞行作业

4.无人机作业数据处理

5.无人机维护与保养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与时间安排
序号
名称
时间
单项得分
权重
方式
1
理论知识
(见技术纲要)
60分钟
100
30%
闭卷机考
2
技能比赛
(见技术纲要)
不超过5分钟
100
70%
技能实操
(四)竞赛场地和设备
1.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机房进行。

2.实操技能竞赛:在指定赛场进行。

3.竞赛设备:竞赛所需设备及用品由竞赛组织单位提供。

五、比赛的相关规定
(一)理论考试
1.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号入座并将参赛证、身份证放桌上,由监考裁判员查验。

2.理论考试采用机考、闭卷方式。

3.赛前须按竞赛规则准备好参赛用品,严禁携带比赛违禁的物品进入赛场。

4.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喧哗、逗留。

5. 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如问题涉及考题,监考人员不得做任何解释和暗示。

6. 考试结束,一律停止答题并提交试卷,待监考人员指示后,迅速离开考场。

7. 参赛选手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独立完成答卷。选手违反竞赛规则、作弊和弃权,一律按0分处理。

(二)实际操作
比赛选手在竞赛前10分钟,到考试场地候考、抽取比赛顺序号。开赛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比赛时间到,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

(三)赛场纪律
1.参赛选手应尊重并服从监考或裁判,按本规定进行实际操作。在操作比赛过程中凡违反规则者,监考应予以制止,对劝阻不听者,监考应立即向裁判长汇报,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2.监考及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只能进行有关工作方面的必要联系,不得进行任何提示性交谈。其他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准与参赛选手交谈。任何在赛场的人员,不得干扰参赛选手的正常操作。发现裁判营私舞弊,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通知竞赛督查组做出处理。

3.赛场内不得喧哗和相互讨论。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反映,得到监考同意方可暂停比赛,否则时间照计。

4.除当场次的参赛选手及指定负责该场的监考、工作人员外,有关领导及新闻宣传人员应在组委会负责人的陪同下进入赛场;参观者应在组委会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赛场,进入赛场人员均需佩戴规定的标志并遵守赛场纪律。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一律谢绝进入赛场。

(四)裁判员须知
1.裁判应按分工岗位,尽职尽责、准确公正地做好竞赛的组织、管理和评定工作。

2.裁判员上岗工作时,必须佩带裁判员胸牌。

3.裁判员应按规则要求秉公执裁,不徇私、不作弊。

4.除赛场监考外,其余裁判员不得与选手接触。

5.竞赛期间各岗位工作的裁判除工作需要外,不得相互串岗。

6.赛场监考不得在选手竞赛作业时,在选手旁故意长时间逗留,影响选手正常发挥。

7.全体裁判人员应服从裁判长指挥,工作中如出现意见分歧,应报告裁判长,由裁判长组织协商裁定。

8.各裁判员在工作中应认真做好记录。

9.所有“0分”均应报告裁判长复核、确认。

10.在组委会未公布比赛成绩前,不得对外透露评分情况。

11.裁判员如违反上述规定,按裁判员管理规定处理。

来源: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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