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及区域污染传输影响,绍兴市PM2.5浓度出现较长时间中度污染过程(超过115微克/立方米)。经分析研判,我县12月17日-18日PM2.5浓度可能出现较长时间轻中度污染过程。根据《绍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绍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的要求,依照《新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规定,研究决定,自12月17日22时起,我县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或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采取以下措施:
1.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 2.对施工工地采取停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措施; 3.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增加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 5.加强交通管制,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 6.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7.增加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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