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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迁移通告
为确保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学院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殡葬条例》和《新昌县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学院项目工程建设规划征地红线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之前到南明街道棣山村、甘棠村村委办公室签订坟墓迁移协议书,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全部迁移完毕。但妇保院和浙工院项目工程勘测钻探施工点的坟墓必须在2022年8月20日前迁移完毕。
三、迁移地点: 项目区内所有坟墓搬迁可根据“公墓区自愿选择”和“先搬迁先择墓地”的原则移至县内眠山陵园、南明街道片区生态公益性墓地和县民政局批准建设的片区公墓。
四、补偿标准: 根据新政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新民片区(新民村、甘棠村、棣山村)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按《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1〕1号)执行:单穴补助6000元,双穴补助9000元,双穴以上每增加一穴再补助3000元;迁移奖励双穴及以上每圹2000元,单穴每圹1000元。
墓地费补助标准:双穴每圹10000元,单穴每圹6000元;双穴以上每增加一穴再补助6000元。不迁入生态公墓安置,要求自行处置的,墓地费不予以补助。
五、自公告之日起,请坟墓权属代表人到南明街道棣山村、甘棠村村委办公室办理迁移的事宜,如逾期不申报、不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迁移坟墓申报登记联系电话:
棣山村: 张先生 13175252645 陈先生 13357556761
甘棠村: 吕先生 13605853841 陈先生 13346044488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9日
来源:美丽南明 原标题:坟墓迁移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