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9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明确!1月8日起,对违反疫情预防、控制措施行为不再定罪处罚

[复制链接]

249

主题

255

帖子

753

积分

天姥小学六年级

跳转到指定楼层
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3-1-7 13:2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202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2

帖子

11

积分

天姥幼儿园中班

沙发
发表于 2023-1-7 13:24: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放的越来越开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4

主题

6万

帖子

7万

积分

天大副教授二级

板凳
发表于 2023-1-7 16:43: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放开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QQ| 服务条款|关于我们|小黑屋|天姥论坛 ( 浙ICP备2021020645号 )

浙公网安备 33062402000133号 GMT+8, 2026-3-24 05:12 , Processed in 0.131432 second(s), 2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zjxc.com

© 2003-2026新昌信息港

客户端下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