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2家食品生产经营商家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CP22330624310331415的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良萍蔬菜摊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10月17日,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1日向新昌县良萍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21502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良萍蔬菜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7.84元。
二、抽样编号为XC22330624310331348的芹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昌县回山镇杨新阳餐馆经营的芹菜,购进日期:2022年10月13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日向新昌县回山镇杨新阳餐馆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21094412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新昌县回山镇杨新阳餐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 来源:新昌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一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