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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3大类食品,为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糕点、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饮料,抽检样品共计22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16 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新昌县七星街道同忆餐厅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昌县七星街道粗菜馆十九峰路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昌县元岙人家土菜馆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昌县益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白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新昌县羽林街道大红袍农家乐销售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来源:新昌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