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交通环境和打造宜居城市,统筹平衡货车交通与安全、治堵、环境的关系,提高货车通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市相关政策等要求,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对新昌县城区现行“限货”交通组织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在经过充分调研并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新昌县城区限货交通组织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货范围527国道连接线—527国道—219省道连接线(棣山路)—新昌大道—青山大桥—219省道连接线(棣山路)—104国道所围成的区域(以上皆不含边界道路)。
二、限货总体措施(1)00:00-24:00,禁止中、重型货车、危化品货车、拖拉机、农用车通行;(2)7:00-20:00,禁止除多用途和微型外的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通行。
三、货运通道(1)中柴路;(2)玫瑰大道(中柴路-新昌高速口);(3)新昌大道(新昌高速口-国际物流中心)。
四、受限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内在限行区通行的,根据通行证管理办法,一律通过网上预约方式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规定通行。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1.网络方式:(1)关注“新昌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警民交流”提出意见建议。(2)电子邮件: xcgajj@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限货意见征求”字样;2.来信: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邮政编码:312500。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限货意见征求”字样。3.来电:0575-86624899;传真电话:0575-4004(工作日9:00-11:30;14:30-16:30)。4.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
新昌县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
来源:新昌公安
原标题:新昌“限货”范围要扩大了,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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