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2大类,分别为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糕点、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样品共计 24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 243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1、新昌县七星街道秋潮副食店销售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新昌县七星街道梁中凤蔬菜店销售的红薯,毒死蜱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新昌白云山庄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新昌县潘学广蔬菜店销售的长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 5、新昌县潘学广蔬菜店销售的小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新昌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