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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⑫ | 为防油价上涨,擅自运输柴油?罚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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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中学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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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2-3-11 15:28: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因油价上涨,为了省点钱,就想囤积柴油,以供挖机使用,没想到构成擅自运输危险物品,真是得不偿失!”近日,浙D.X02XX厢式货车负责人在处理违章时懊悔的说。  
事件经过


3月8日,县交通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天姥大桥巡查时,发现浙D.X02XX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遂对其进行检查,打开车厢时竟发现车内装有3吨柴油,而该车辆并未办理任何危货运输相关的营运证件。于是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车辆进行扣押,按规定进行了卸货转运处置,并对驾驶员吕某做了询问笔录。调查过程中,吕某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且属于初次违法,依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对车主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国家规定了严格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制度,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个人和企业明知自身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仍铤而走险进行非法危险货物运输,这样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一旦上路,无疑就是潜在的移动“炸弹”,严重威胁道路通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望广大企业及司机切莫大意,引以为戒,不要因小失大,后悔莫及!

来源:新昌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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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中学高一

沙发
发表于 2022-3-11 15:41: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哪来的渠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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