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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低生育率的灰犀牛冲来,提高生育率应纳入政府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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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大学硕士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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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3-1-19 15:5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生育率降低对**的影响,需要约20年才能彻底显现,但对于中国长期负面影响“注定是非常巨大的”,极低生育率的灰犀牛“正缓慢而坚定地冲过来”。
极低生育率的灰犀牛冲来,提高生育率应纳入政府考核,一票否决。当初就是这个一票否决,使得生育率急剧下降,现在也要靠一票否决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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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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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5:58: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基层卫生院领导压榨剥削一线员工
   
我是一名来自浙江省新昌县基层一线的抗疫普通医务人员,自从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投入抗疫工作将近三年,参与大大小小的抗疫工作不计其数:医院门口预检分诊,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核酸检测采样,阳性人员居家隔离上门随访……
一、        卸磨杀炉,单位领导歪读政府文件,克扣基层员工疫情补贴
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对新冠病毒疫情实施“乙类乙管”,抗疫进入了新阶段。政府也看到了一线医务人员的付出与努力,给予我们实实在在的补助--发放疫情补贴1万元,文件规定发放人员为:2022年在编在岗人员。且不说三年抗疫的辛苦,国家和人民都看到了我们的付出,我们心里虽苦犹甜,因为我们的付出的劳动被看见了!我们这群特殊人群被尊重了!然而补贴发下来之后:编内人员是1万元没错,然而编外是4000元。且不说抗疫的时候我们是一起冲锋陷阵,一起加班加点,干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很多时候错过饭点,饿着肚子仍然坚持,甚至不喝水,不上厕所。1000多个日日夜夜,5+2,白加黑,我们舍小家顾大家,一样的努力换来的却是不一样的对待!难道人是分三六九等的?编内和编外是有天壤之别的?劳动价值是有不一样的衡量标准的?疫情爆发那三年都说在编在岗人员都要一起冲锋陷阵,一起共同抗疫,我们积极响应号召,一起为新昌人民筑起抗击疫情的防火墙,现在发放补贴了,我们编外就不算在在编在岗人员里面了?只能算编内的2/5,想当初我们一个当两个用,毫无怨言,现在论功行赏,成绩却被否定,这是不公平的!我想这肯定不是政策制定者,发放抗疫补贴的初衷!是某些领导歪读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克扣编外人员补贴,歧视编外人员!
二、无视国策,单位领导剥削基层员工的福利待遇
独生子女补贴无故被克扣。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6年印发的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明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6〕23号。一、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1.独生子女奖励费。享受对象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从发证之年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年发放不低于120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系下岗职工或无业居民的,另一方单位应全额负担。我自2020年进入医院以来,曾多次向单位领导提出独生子女补贴,但从未发放。对于单位的误餐补贴也是如此:由于单位没有食堂,误餐补贴编内人员为300块每月,而作为编外人员只有150块 ,这难不成编外吃饭也只能吃半餐?同样,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们编外人员与编内一样干活,编内有工作当量可以算,比如上门随访一个6元,电话随访3元,编外就没有这比绩效,做了就相当于免费劳动,一分钱的临时工作补助都没。多劳多得的价值从何体现?
目前我省正在奋力推行“两个先行”,其中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省就是一个重大目标,到下一个5年要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万元,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我作为一名编外医务人员,一年的限定收入为4.8万元,如何才能达到平均水平,这不是拖了共同富裕的后腿?其次,对于这次疫情补贴,文件明确规定,核增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水平基数,然而对于补贴过4000块钱的我来说,今年的工资不升反降,比2021年整整少了3700多块钱!试问,这补贴的意义何在?政府是在千方百计的增加群众的收入,增进民生的福祉,而我对于可以享受到的福利补贴都享受不到,可以争取的更加不可能得到!国家要建设现代化的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却在国家的事业单位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不很可笑可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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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大学博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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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5:58: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基层卫生院领导压榨剥削一线员工
   
我是一名来自浙江省新昌县基层一线的抗疫普通医务人员,自从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投入抗疫工作将近三年,参与大大小小的抗疫工作不计其数:医院门口预检分诊,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核酸检测采样,阳性人员居家隔离上门随访……
一、        卸磨杀炉,单位领导歪读政府文件,克扣基层员工疫情补贴
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对新冠病毒疫情实施“乙类乙管”,抗疫进入了新阶段。政府也看到了一线医务人员的付出与努力,给予我们实实在在的补助--发放疫情补贴1万元,文件规定发放人员为:2022年在编在岗人员。且不说三年抗疫的辛苦,国家和人民都看到了我们的付出,我们心里虽苦犹甜,因为我们的付出的劳动被看见了!我们这群特殊人群被尊重了!然而补贴发下来之后:编内人员是1万元没错,然而编外是4000元。且不说抗疫的时候我们是一起冲锋陷阵,一起加班加点,干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很多时候错过饭点,饿着肚子仍然坚持,甚至不喝水,不上厕所。1000多个日日夜夜,5+2,白加黑,我们舍小家顾大家,一样的努力换来的却是不一样的对待!难道人是分三六九等的?编内和编外是有天壤之别的?劳动价值是有不一样的衡量标准的?疫情爆发那三年都说在编在岗人员都要一起冲锋陷阵,一起共同抗疫,我们积极响应号召,一起为新昌人民筑起抗击疫情的防火墙,现在发放补贴了,我们编外就不算在在编在岗人员里面了?只能算编内的2/5,想当初我们一个当两个用,毫无怨言,现在论功行赏,成绩却被否定,这是不公平的!我想这肯定不是政策制定者,发放抗疫补贴的初衷!是某些领导歪读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克扣编外人员补贴,歧视编外人员!
二、无视国策,单位领导剥削基层员工的福利待遇
独生子女补贴无故被克扣。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6年印发的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明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6〕23号。一、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1.独生子女奖励费。享受对象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从发证之年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年发放不低于120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系下岗职工或无业居民的,另一方单位应全额负担。我自2020年进入医院以来,曾多次向单位领导提出独生子女补贴,但从未发放。对于单位的误餐补贴也是如此:由于单位没有食堂,误餐补贴编内人员为300块每月,而作为编外人员只有150块 ,这难不成编外吃饭也只能吃半餐?同样,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们编外人员与编内一样干活,编内有工作当量可以算,比如上门随访一个6元,电话随访3元,编外就没有这比绩效,做了就相当于免费劳动,一分钱的临时工作补助都没。多劳多得的价值从何体现?
目前我省正在奋力推行“两个先行”,其中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省就是一个重大目标,到下一个5年要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万元,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我作为一名编外医务人员,一年的限定收入为4.8万元,如何才能达到平均水平,这不是拖了共同富裕的后腿?其次,对于这次疫情补贴,文件明确规定,核增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水平基数,然而对于补贴过4000块钱的我来说,今年的工资不升反降,比2021年整整少了3700多块钱!试问,这补贴的意义何在?政府是在千方百计的增加群众的收入,增进民生的福祉,而我对于可以享受到的福利补贴都享受不到,可以争取的更加不可能得到!国家要建设现代化的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却在国家的事业单位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不很可笑可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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