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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将我们小区的公共停车场,改建成收费停车场
绍兴新昌县七星街道幸福里小区有一个公共停车场,2023年8月9日起,新昌**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小区公共停车场进行拆除,改建成收费停车场,事先并没有通知全体业主,我们诉求恢复小区停车场原有基础,不得改建。
答: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经调查核实,2023年4月,县文明办对该地块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交办单,指出幸福里围墙外停车场属于国有资产,存在无人管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求立即整改动工。我局按程序提出立项申请,县发改局批复同意该地块进行新建停车场。
2023年8月11日,新昌县**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在幸福里小区北门停车场张贴实施公告,8月19日正式动工。8月24日,综合执法局再次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档案处核实幸福里小区界址,该地块在小区界址外,属于公共区域。8月25日上午,我局约谈幸福里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展示图纸资料,并告知业主可向房产开发商去核实求证。
该停车场目前已在施工阶段,我局承诺如果业主能证明该停车场地块有部分归属幸福里小区,待停车场建成后免费开放。
经办人:*** 联系电话:861****905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将我们小区的公共停车场,改建成收费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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