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调查情况表摘录自浙德联房估(2025)字第SF1073号
标的物位置
浙江省 绍兴市 新昌县
七星街道辉逸云庭17幢132室
竞买公告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5/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辉逸云庭17幢132室不动产 新昌县七星街道辉逸云庭17幢132室,房屋所有权人:潘XX、胡XX,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05.55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22)新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9837号,无租赁,已腾空。
土地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债权信息: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详询当地税务部门。
评估价:1125200元,起拍价630112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1、评估价系评估公司评估结果。2.存在预告抵押,未办理房产证,需办理二次过户。3.暂未发现物业费欠缴情况,水电费不明,由买受人承担,实际金额以相关单位信息为准。
来源:阿里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