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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峰景区提升工程(一期)I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十九峰景区提升工程(一期)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3-330624-04-01-82189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十九峰景区提升工程(一期)I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2248.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50.3581万元,建设规模:十九峰景区提升工程(一期)I标位于绍兴市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内,本次主要包含:土建及装修改造工程,有十九峰游客中心屋面改造(檐口高度14.8m)、十九峰游客中心一层(建筑面积1425.40平方米)及卫生间装修改造(建筑面积137.6平方米),岩洞咖啡厅装修改造;景观工程包括三个工程部分,有山下交通环线提升,山上游览体验项目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内。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十九峰游客中心提升工程,山下交通环线提升,山上游览体验项目提升工程的土建、安装、装修工程、场外景观、绿化工程、喷雾系统、音响系统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50.358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 原标题:十九峰景区提升工程(一期)I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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