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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岙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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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中学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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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2-4-30 15:3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儒岙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在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的当下,请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儒返儒人员,第一时间向儒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报备,报备电话18105850754。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疫情期间提供涉疫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1.凡提供“未纳入管控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线索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0元。

2.凡提供“未纳入管控范围内的密接以外的应集中隔离未隔离人员”线索的,及提供“从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来儒返儒未报告人员”线索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500元。

3.凡提供“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在健康管理期间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200元。

4.凡提供“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线索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100元。

二、线索提供方式
儒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可拨打举报电话:0575-86060010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线索内容需包括当事人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线索提供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从严打击。

2.受理后的举报线索反馈至儒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且相关人员情况未在镇防疫办掌握范围内的,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3.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一人向多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给予奖励。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由镇防疫办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镇防疫办负责解释说明。

希望广大群众继续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自我防护,戴好口罩,少出门、少聚集,并肩战“疫”,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儒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来源:幸福儒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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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中学高二

沙发
发表于 2022-4-30 15:5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哇哦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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