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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
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政发〔2019〕6号)和《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新昌县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补充通告》(新应急〔2021〕3号),我县烟花爆竹实际禁放区域范围不变。即:新昌县城区三个街道(羽林、南明、七星街道)和高新园区全域;回山镇为回山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新市场村周边,小将镇为小将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坑村周边,澄潭街道为澄潭街道办事处所在地、浦发村镇银行(梅渚支行)周边;其余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禁放范围(具体详见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图)。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同时,为满足广大市民对烟花爆竹的消费需求,增添节日氛围,确保安全过节,现将全县2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予以公布。
温馨提示: 1.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随便购买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不得私自违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2.燃放烟花爆竹时尽量选择人员较少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不要让他人靠近,以防被炸伤。 3.不要在草堆、柴堆、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4.小孩或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5.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放稳挂牢,以防造成烟花爆竹四射伤人。 6.燃放烟花爆竹后一定要检查是否有未燃的爆竹,并及时进行清理。
来源: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原标题:告市民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