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科技局主要职责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为主管全县科技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科技法规和规章;研究全县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各部门和各镇乡开展科技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县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定全县加强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县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全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产业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六)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有关合作项目、规划的申报、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全县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镇乡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局长室


杜伟阳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电话:0575-86621518

俞建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工作。主管纪检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业科技、机关党建、机关工会、安全生产工作。
电话:0575-86039620

梁钦文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业科技、专利办(综合科)、地震办、情报站和科技行政执法工作。
电话:0575-86033065


办公室


    负责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调研和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书、宣传、档案、信访、财务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单位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组织人事工作测工作。
    联系电话:0575-86022476

工业科技科


    负责编制全县工业类科技计划的项目指南;负责工业类科技计划、技术创新工程以及区域支柱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火炬项目的实施、验收与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的实施、验收与管理工作;组织工业类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科技项目的招标工作;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及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县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产品及产业化项目的申报、认定和评审(验收)工作;负责工业类科技成果管理;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575-86025446

农业科技科


    负责制订年度农业科技计划;负责农业科技攻关其产业化项目的组织管理,星火计划管理;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建设工作;承担本局科技下乡、农民培训等工作;归口管理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联系镇(乡)村和科技扶贫及相关业务统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575-86025495

综合管理科


   

地震管理办公室


  执行贯彻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或实施细则;地震台站的保护和运行;建设工程防震设计要求管理、监督和服务,镇乡居民抗震设防指导及防震减灾的科普教育;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575-86029997

科技情报站


   负责“科技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以及网上技术市场工作;省科技专网本地网络的维护;专利查新等事务工作;企业信息化的推介和培训;负责相关业务统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575-8602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