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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帖 :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9:00起(地块具体拍卖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为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上三溪村2020-1号地块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自然人、县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新昌县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自然告字〔2020〕15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一)报名时间 (二)竞买保证金 (三)竞价原则 2020年经18号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须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地址:新昌县江滨中路7号。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发利用科0575-86240031, 新昌县七星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0575-86262089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0日 上三溪
侯村
来源: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标题:上三溪村和侯村又要拍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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