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行政区域的调整,在严格落实《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政发〔2019〕6号)的同时,现就有关补充事项通告如下:
烟花爆竹实际禁放区域范围不变,行政区域调整的乡镇(街道)按照原先禁放范围,即:新昌县城区三个街道(羽林、南明、七星街道)、高新园区和新昌工业园区全域;回山镇为原双彩乡、原回山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沃洲镇为原大市聚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小将镇为原小将镇、原巧英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澄潭街道为原梅渚镇、原澄潭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其余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禁放范围。(详见附图)
特此通告。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原标题:新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补充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