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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通用智能机器人一号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1-330624-04-01-95498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高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用智能机器人一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64048.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2781.59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7#厂房、场外道路、围墙、绿化等,总建筑面积约155028.61㎡,1#楼为丙二类厂房,建筑高度31.95米,2#楼功能为办公、研发及配套服务,建筑高度为49.95米,地下室为-4.80米;3-6#楼为丙二类厂房,建筑高度31.95米。7#楼为设备用房,建筑高度为14.75米。建设地点:澄潭街道梅澄区块。
2.2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场外道路、围墙、绿化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8828.214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870日历天。
来源:新昌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通用智能机器人一号产业园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