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标题:
业委会未经业主讨论通过可自定物业费价格私自招标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工
时间:
2021-10-3 07:45
标题:
业委会未经业主讨论通过可自定物业费价格私自招标吗
香榭名墅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也未经业主讨论同意,擅自自定价格,招标文件把小区只一个出入口和一个消防通道写成排房和套各一个出入口,现排房原物业费每平方降8角,降费率为40个点,套房每平方只降2角,电梯费和地下车位费一分不降。现排房那边高兴了可套房这边怎么能接受得了?业委会这决定合情合法吗
作者:
章欣联律师
时间:
2021-10-6 10:53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所以,
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
欢迎光临 新昌信息港 (https://www.zjx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