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中 共新昌县委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委〔2020〕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昌实际,特制订新昌县原建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招生公告。
本公告所指幼儿园为:新昌幼教集团(七星总园、城东分园、悦庄分园、锦江府园区、阿里山庄园区)、城东实验幼儿园、城北幼儿园、南明幼儿园、礼泉幼儿园、天姥幼儿园、天姥幼儿园锦上云山园区、南星幼儿园。
一、招生原则
就近就便,公开招生。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年满三周岁(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户籍在原建城区行政村或23个社区的幼儿(新昌幼教集团七星总园需在招生范围内有有效住宅房,其他幼儿园不作要求)。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所幼儿园。手机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左下角“城市”,出现“绍兴市”后,点击“学在新昌”→“入园入学”→“报名一点通”,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选择对应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8:30-5月21日17:30,网上报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无法报名的,随带相关证件于5月20日上午8:30-12:00到对应幼儿园现场报名。
3.现场审核:报名成功的家长或监护人于5月24日上午9:00-12:00携带相关资料,带幼儿到对应幼儿园现场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现场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幼儿出生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审核时间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新生录取:各幼儿园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录取,若报名有效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摇号录取。摇号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五、相关说明
1.依据有关政策,以下情况优先就近入园。
①绍市委人领(2019)4号《绍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②应急(2019)37号《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③退役**部发(2020)1号《关于加强**军属、退役**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符合条件的现役**、烈士和因公牺牲**子女;
④浙组(2021)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子女;
⑤符合条件的悦庄、锦江府、阿里山庄、锦上云山幼儿园小区业主子女,优先就近就读相应园区;上礼泉村民子女就读礼泉幼儿园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⑥符合条件的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
政策性就读入园的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幼儿及幼儿出生证、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5月19日上午9:00-12:00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2.幼儿户籍迁入及房产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凡幼儿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等,均以幼儿园核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报,则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各幼儿园在新生录取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幼儿录取名单公示在各幼儿园门口,接受群众监督。
4.关于新昌幼儿园有效房产的说明
①作为入园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为准。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房产,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作为入园登记依据。
②父母或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同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
③作为入园依据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5平方米及以上(不包括住宅房产权证中的车库及附记内阁楼、车棚等附属用房)。
④父母或本人与其直系血亲共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父母或本人所占房产面积不得少于45平方米。
⑤行政村的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⑥城区范围内拆迁户子女,原拆迁政策中规定待遇不变。
附各幼儿园咨询电话:
来源:新昌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