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999999 发表于 2025-06-02 18:46
你的电瓶车有没有调过速,调过的话你要负主责了
吃人狂人 发表于 2025-06-03 09:26
看图片电动车逆行?逆行你估计全责
复泡沫 发表于 2025-06-02 22:30
脑子是个好东西,你却没有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3 09:38
只要人受伤创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对方是机动车也必须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
南航十三郎 发表于 2025-06-03 10:29
你是活在上世纪吧
C999999 发表于 2025-06-03 10:20
说的是你自己吧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06-03 09:38
只要人受伤创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对方是机动车也必须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
白帽子 发表于 2025-06-03 13:28
其实省内已有全责案例,不过在新昌想判全责很难。
尼古拉斯波 发表于 2025-06-03 12:33
基本上轿车保险会赔去的,你爸有主要责任的话,申请和机动车 55 开
放风筝的人呀 发表于 2025-06-04 08:21
非机动车责任的话也要机动车赔偿吗??那不是助长了交通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吗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3 09:38
只要人受伤创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对方是机动车也必须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
东钱湖 发表于 2025-06-04 09:48
并不是谁弱谁有理,从图片上看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也可能全部责任。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4 10:36
只要人受伤就不是全责,没有白撞的概念。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产生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从车流中窜出,与小车发生刮碰,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近日,福州交警就处理了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手被认定负全责,并赔偿小车相关损失。
8月8日18时许,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西二环中路乌山西路口过街时,不走非机动车通道,也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而是闯红灯从车流中穿梭通过。猝不及防之下,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张某某连车带人倒地受伤,小车车身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事故后,立即上前查看张某某的伤势,并将其扶到路边休息。当交警询问时,张某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而是辩解说:“我本来要去斜对面,看到斜对面是绿灯,就骑行穿插过去了。”实际上,张某某骑行通过路口时,其正前方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的是红灯。
经交警认定,这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小车驾驶人无责。受伤的张某某除了需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外,还需额外赔偿小车的相关损失。
交警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鬼探头”事故,很多骑行者乃至行人仗着机动灵活,想着汽车一定会主动避让,就在马路上随意穿插。殊不知,这种行为非常危险。行驶中的车辆存在很多盲区,加之“鬼探头”的非机动车、行人往往是突然出现,机动车驾驶人一般来不及反应,极易酿成事故。
所谓“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机动车驾驶人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从路边突然窜出非机动车或行人。这种情形常常令机动车驾驶人猝不及防。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经过大型车辆旁、路口、停车场这些“鬼探头”高发区域时,要提高警惕,提前降低车速;斑马线前要礼让,主动停车等候。行人、非机动车也要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4 10:36
只要人受伤就不是全责,没有白撞的概念。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产生交通事故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4 10:36
只要人受伤就不是全责,没有白撞的概念。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产生交通事故
近日,一则“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交警判定全责”的新闻引发热议。根据相关报道,女子骑电动车在红灯亮起时未停车,强行左转横穿路口,与绿灯正常直行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而监控视频显示,涉事汽车驾驶员当时处于绿灯通行状态,发现电动车后立即采取紧急制动,但仍未能避免事故。许多人疑惑:为何电动车一方未获“照顾”?“弱势群体”在事故中是否仍享有“免责特权”?
事故报道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纷纷留言发表看法:“电动车闯红灯就该全责,守法才是安全的底线!”。也有人则担忧:“电动车违法普遍,执法能否一视同仁?”。
谁弱谁有理?法律早就不惯着了!
以前总有人说"汽车就该让行人",甚至闹出过行人全责还得司机赔钱的荒唐事。但现在法律可不玩"同情分"了!
就比如2021年杭州有这么一个案子:一辆电动车硬闯红灯,结果和正常绿灯直行的汽车撞上了。法院二话没说就判了骑电动车的大哥全责!不光自己受伤掏医药费,还得赔人家汽车的修车钱!
这判决说明啥?法律现在明明白白:甭管你是开车的还是骑车的,谁违规谁买单!"谁弱谁有理"那套,早就不灵了。
为啥还有人觉得“谁弱谁有理”?
早些年确实有过“人伤为大、司机背锅”的判例,搞得大家以为只要受伤就有理。但法律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不是“谁惨谁赢”,不然规矩不就乱套了?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而非纵容违法行为。电动车、行人若有过错,仍需依法担责。
还有些媒体一报道交通事故,张口就是“电动车被撞得惨兮兮”,却绝口不提他们闯红灯、逆行这些骚操作。结果吃瓜群众一看,哦豁,被撞的受伤了,那开车的肯定有罪呗?但真相是:惨归惨,错归错!法律只认事实,不按谁更可怜来判! 下次再看到这种片面的新闻,直接反问一句:它违规了吗?
以前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法院可能基于《民法典》第1173条对非机动车、行人适当照顾,但这属于赔偿比例调整,而非责任认定本身。司机无责时,法律可能让赔一点点(不超过10%),但这是人道补偿,可不是承认你有错!真正全责的,碰瓷的、闯红灯的,一分都不用惯着!
重点来了:
① 红灯就是铁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写得明明白白——管你开车的还是走路的,闯红灯一律算犯规!
② 别以为"弱势方"就能躺赢!法律第76条早就补丁了:行人要是故意撞车或作死闯红灯,司机一毛钱都不用赔!
这次事件里,大姐又是闯红灯又是低头猛冲,100%全责没毛病!法律讲究的是"谁犯规谁担责",可不是"谁惨谁有理"。以后可长点心吧!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4 10:36
只要人受伤就不是全责,没有白撞的概念。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产生交通事故
你太xctv了 发表于 2025-6-4 11:25
我看见有人评论说这是在斑马线,我不晓得是我眼瞎还是照片中汽车撞了后后退了。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06-04 10:36
只要人受伤就不是全责,没有白撞的概念。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产生交通事故
东钱湖 发表于 2025-06-04 11:03
交通事故不是按受不受伤或死亡定责任的,是按谁的过错定责任的,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放风筝的人呀 发表于 2025-06-04 13:49
太扯蛋了。你这种说法就是助长交通违法的底气
放风筝的人呀 发表于 2025-6-4 13:49
太扯蛋了。你这种说法就是助长交通违法的底气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4 13:57
我们有切身经历才告诉你们的,交警部门以未主意观察前方,减速行驶为理由承担次要责任。央视今日说法曾讲 ...
放风筝的人呀 发表于 2025-06-04 13:49
太扯蛋了。你这种说法就是助长交通违法的底气
自由之声 发表于 2025-6-4 13:57
我们有切身经历才告诉你们的,交警部门以未主意观察前方,减速行驶为理由承担次要责任。央视今日说法曾讲 ...
南航十三郎 发表于 2025-06-03 10:29
你是活在上世纪吧
白帽子 发表于 2025-06-03 13:28
其实省内已有全责案例,不过在新昌想判全责很难。
东钱湖 发表于 2025-06-04 09:48
并不是谁弱谁有理,从图片上看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也可能全部责任。
东钱湖 发表于 2025-06-04 11:03
交通事故不是按受不受伤或死亡定责任的,是按谁的过错定责任的,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东钱湖 发表于 2025-06-04 16:18
那是以前交警和稀泥,照顾伤者,现在处理方式不同了,从图片上看这个电动车肯定是主要责任以上,看当时的监控,如果是电车动逆向行驶也有可能电动车可能负全部责任。
石头123 发表于 2025-6-5 19:32
不是这样的哦,要看人伤情况,如果伤很轻会判非机动车全责,但像这种重伤或者死亡的,而且是这种斑马线的 ...
石头123 发表于 2025-06-05 19:30
要看人伤情况的。而且非机动车及时全责,你车辆修理费他是不用出的。
白帽子 发表于 2025-6-5 21:43
我已经试过了,对方逆行撞我,结果我次责他全责,我赔他3W,他一分不要赔。
白帽子 发表于 2025-06-05 21:43
我已经试过了,对方逆行撞我,结果我次责他全责,我赔他3W,他一分不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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