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8月12日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执法机构锚定目标,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执法月行动,查处了一批突出涉气环境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予公布。 市美丽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称:安徽省银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带泥运行问题 属地:新昌县七星街道 主管部门: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安徽省银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七星街道泰坦大道巡查发现,安徽省银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带泥运行,经现场勘验,该车侧挡板和轮胎上带有泥,带泥的范围占车身总面积1/4以下。该行为涉嫌违反《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和《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名称:越城区稽山加油站柴油降凝剂问题 属地:越城区稽山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越城区稽山加油站 2024年9月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会稽路(浙涤厂旁)的绍兴市稽山石化有限公司稽山加油站所销售的柴油降凝剂(可有效抑制PM2.5排放)存在相关问题,涉嫌违反《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名称:绍兴骏马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问题 属地:柯桥区齐贤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骏马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对绍兴骏马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现场帮扶检查时,发现企业对个别车辆尾气检测采用了错误的尾气检测方法,最后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通过调取企业检测历史监控视频资料,发现企业对明显可见蓝烟、不符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柴油车辆出具了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名称:上虞区曹娥街道徐某炯驾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问题 属地:上虞区曹娥街道 主管部门: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徐某炯(浙D7S06T) 2024年9月14日14时46分,徐某炯驾驶浙D7S06T柴油货车,途经绍兴市上虞区104国道曹新路路口附近时,因该车辆排气管冒黑烟,疑似尾气超标,经靠边检测其尾气,结果均值为3.38,严重超过排放标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对其现场处罚人民币200元,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名称:上虞区道墟街道章某花涉嫌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问题 属地:上虞区道墟街道 主管部门: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章某花 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当事人章某花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道墟社区实施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的违法行为,焚烧面积约2平方米。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名称:何某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问题 属地:诸暨市浣东街道 主管部门: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何某 日前,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何某在诸暨市东都凤凰城南门附近(诸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设摊进行露天烧烤。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名称:嵊州市浦口街道蒋某杰驾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问题 属地:嵊州市浦口街道 主管部门:嵊州市公安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蒋某杰(浙D5U38B) 2024年9月11日14时10分,蒋某杰驾驶浙D5U38B轻型多用途货车,途经104国道缸窑村时,因该车辆排气管冒黑烟,疑似尾气超标,经靠边检测其尾气,结果均值为11.87,严重超过排放标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对其现场处罚人民币200元,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名称:浙江诺洁管业有限公司在从事塑料制品生产时未按要求安装废气收集罩的问题 属地:诸暨市店口镇 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浙江诺洁管业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对浙江诺洁管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事管材管件等塑料制品生产,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且涉气设备上方未按要求安装废气收集装置。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
名称:浙江恒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问题 属地:滨海新区马山街道 主管部门:滨海新区管委会产业保障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浙江恒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对浙江恒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条粘合线外包薄膜多处破损,现场存在刺激性气味,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生产工序未在密闭空间进行,导致VOCs废气直排,影响大气质量。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目前已立案查处。
名称:绍兴智晟模具有限公司“低散乱污”企业整治 属地:滨海新区斗门街道 主管部门:滨海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责任主体单位(人):绍兴智晟模具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在排查小微园区及“低散乱污”企业时,发现位于斗门街道的绍兴富能纺织工业园区中的绍兴智晟模具有限公司机械生产区域有明显异味,经现场查看企业相关资料,发现该企业缺少相关审批手续,消防通道内摆放杂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目前已要求该企业停产整顿,并告知企业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
来源:越牛新闻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违法典型案例(2024年第四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