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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贴—什么是职业放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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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幼儿园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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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1-1-8 19:5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职业放贷人”,指的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所谓“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并以此为业的个人或公司。认定标准如下:
①连续3年内所涉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20件以上。
②1年内所涉民间借贷案件10件以上。
③1年内所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所涉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
④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①、②项规定一半以上:
(1)借条为统一格式;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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