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搬迁 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新昌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搬迁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及《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2020】13号)的规定,对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昌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搬迁 2.房屋搬迁范围:兔毛市场西面区域(西至西镇北路,南至沿江中路,北至新昌大道中段)以及北面停车场,详见新昌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搬迁红线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项目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及公示有效期 1.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对您反映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会及时采纳,并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公示有效期: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6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四、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新昌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新昌县鼓山西路225号 3.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女士 0575-86620525 4.电子邮箱:1026317076@qq.com 新昌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来源:七星时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