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岭水库工程一期涉及的镜岭镇竹潭村、殿前村、下潘村和小泉溪村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向社会征求保护线索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镜岭水库工程是“浙江水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是提升曹娥江流域防洪安全的关键控制性枢纽,是保障绍兴等城市水资源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工程方案,一期淹没区涉及镜岭镇行政区域内竹潭村、殿前村、下潘村和小泉溪村等四个行政村。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编制单位正在对新昌县镜岭镇竹潭村、殿前村、下潘村和小泉溪村等四个行政村范围内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征求相关保护线索如下:
对新昌县镜岭镇竹潭村、殿前村、下潘村和小泉溪村重点调查评估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
(一)历史建成环境资源。具体包括:所在地的地形地貌特征、山体水系脉络、古树名木分布;街巷水系肌理、历史形成过程、外界面风貌与景观特征;重要节点的开放空间(广场、公园等)与景观小品(古塔、古井、牌坊、戏台、水埠头、围墙、石阶等);以及区域特色的建筑类型、材料、营造技艺等。
(二)历史建(构)筑物。历史建(构)筑物不仅包括片区内各类已指定为法定保护对象的建筑遗产,也指调查中发现的反映片区发展历史特征、具有保护价值的其他建筑和构筑物。
(三)重要文化活动场所。重要文化活动场所指突出反映片区历史发展特征的文化活动及其举行场所。具体包括方言、民间文学;传统祭祀仪典、赛会节庆、技艺表演等民俗活动;传统体育和游艺;近现代重要事件、“四史”和“八八战略”相关的场所等。
为更好地发现、研究与保护新昌县镜岭镇竹潭村、殿前村、下潘村和小泉溪村历史文化资源,欢迎社会各界向调查评估单位提供与村庄相关的历史研究资料、历史影像图片、村史回忆录等宝贵资料。
保护线索收集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电子材料可发送至:53417958@qq.com,口述历史信息或纸质书面材料可联系:骆同志,联系电话:0575-85126510。
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来源:移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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