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县建设局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七星街道龙山村民房旁边杂乱堆放着18只液化气钢瓶,经检查均未实行抽残处理,其中2只还剩余约半瓶气体,气瓶角阀均被拆除,只用纸条塞堵瓶口,瓶内余气泄露在空气中,给当地村民人身安全埋下数枚“不定时炸弹”。
安全问题不可大意!县建设局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属地派出所和县市场监管局,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经调查,这18只液化气钢瓶是外来废品回收经营者陆某某在社会上非法回收的,其在钢瓶存有残液和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欲自行拆除钢瓶角阀,然后对拆解下来的铜料实行贩卖。
随后,七星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取证,并依法将废品回收经营者陆某某带走调查。当日,因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公安部门依法给予陆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的处罚;现场18只钢瓶封存并由县市场监管局送至有资质的钢瓶处置企业处理。
县建设局工作人员提醒,废旧液化气钢瓶属于特种危险化学品容器,需由指定的燃气公司回收。废旧、闲置液化气钢瓶,需统一送至专业机构按照一定程序处置,私自报废、处置液化气钢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燃气“黑窝点”、非法回收售卖液化气钢瓶,可拨打110或86938372投诉举报。
来源:今日新昌
原标题:非法买卖液化气钢瓶,被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