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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秋冬季节,我县天气干旱少雨,大气污染防治与森林防火压力增大,但仍有部分村民贪图省事,把收割完的秸秆直接在田间焚烧,不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日前,县蓝天办和相关街道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南明街道新民村的一处田地里,一名农户正在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劝阻教育,及时让当事人将火捣灭。“老百姓贪图方便,时常在田间地头进行秸秆焚烧,对空气环境和周围人居环境影响非常大,我们一直在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村民知道秸秆焚烧的危害。”南明街道两美办工作人员张朝焕告诉记者。
据县蓝天办主任郑江玲介绍,露天焚烧秸秆等物质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浓度过高时还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会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在新民村附近的山头和田间发现两处露天焚烧现象,但未能找到当事人。张朝焕表示,将加大巡逻力度,建立举报机制,同时进行宣传教育,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针对农忙时节露天焚烧比较多的现象,郑江玲也表示,县蓝天办将联合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开展专项检查,并通过高空瞭望系统巡逻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立即通知镇街网格员前去扑灭。
秸秆焚烧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极易引发火灾。记者希望相关监管单位加强监管,持续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广大群众也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共同守护一方绿水蓝天。
来源:今日新昌 原标题: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