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EPC+O)和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O)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编号:2022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和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EPC+O)和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工程名称: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新昌县下岩贝村 2.2招标估算价: (1)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万元,建安费(含设备购置费) 万元; (2)委托经营收益权:不低于每年营业收入的10%(公益性项目给与政策减免),同时不低于经营性物业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含设备购置费)的6%。 2.3工程规模: 2.4招标范围:包括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和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采用EPC+O总承包模式,鉴于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和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经营不可分割性,二期工程委托经营(O)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如下: 2.4.1工程总承包:为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与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即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含项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等。 具体包括: (1)设计:除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指定设计内容外的施工图设计(含软装设计)工作,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 (2)采购:初步设计范围内除业主甲供(若有)的材料/设备外的所有采购内容。本项目无甲供材料设备。 (3)施工:初步设计范围内施工、安装、附属配套设施、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4)其他:项目前期及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配合、EPC总承包管理、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等。 2.4.2委托经营(O):包括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和下岩贝景区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具体为民宿自主经营管理、公共用房招商运营、游客中心运营、配套基础设施及景区运维服务等。 2.5 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主体结构60日天内完工)。 2.6 委托经营期限:10年。 2.7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和要求。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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