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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道路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效开展,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决定在城区原来10条(南明路、人民西路、鼓山中路、七星路、鼓山西路、江滨西路、新和成路、南岩路、泰坦大道、新中路)严管路段的基础上,再增加设立10条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使“严管路段”成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的先进典型和样板街道,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江滨中路全段; 2.江滨东路(城北环岛至城东大桥)段; 3.阳光路全段; 4.人民东路全段; 5.环城南路全段; 6.演溪路全段; 7.十九峰路; 8.新昌大道西路; 9.新昌大道中路; 10.新昌大道东路(城北大桥至城东大桥)段。
1.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随意调头、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无牌摩托车(电动车)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2.严禁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
严管措施自2022年5月15日起,采取交通民(辅)警、综合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查纠和交通监控技术设施自动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严惩、严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新昌县公安局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