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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9月24日上午前往梅渚村,将车就近停在梅渚村花海风景区双梅餐厅前方的空地上。该空地没有设置路桩禁止车辆进入,当时有另一辆车停在2号蓝框处,本人车辆停在1号篮框处。 待到快中午,我准备开车离开,此时2号蓝框的车已经开走,我打算退一点然后从2号蓝框位置开出,转弯时经过“双梅客厅”前铺了石砖的位置时,发生事故,车辆左侧两轮下陷,无法开出。 当时我和我爸坐车上都吓了一跳,下车查看后仍是心惊肉跳,不敢想象要是整辆车都陷下去,不说车了,人都要受伤。后面我叫了救援和保险。 保险来了以后,建议报交警(傻逼了应该报派出所的,显然不是交通事故,是安全事故)。交警出警速度倒是很快,两个交警到了看完现场直接说是我全责,我表示不理解现场都没有设置警示物,怎么也不该我全责。其中一个拿了我驾驶证行驶证在终端操作的交警说“能不能开进去你自己要有判断”,然后就让我去交警大队拿事故认定书,之后开车扬长而去。 吊车到了以后,车就被吊上来了。在这段时间内,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个景区管理人员出现。过了一会儿,也许是听说了我这事,两个自称是一江共富运营中心的工作人员驱车来到现场。上来一个男的也没问我们人有没有受伤,直接说要和我的保险公司商量赔偿事宜(感觉套路已经轻车熟路了),我说要怎么赔偿,他说损坏的要我赔。我妻子的外公外婆是梅渚村人,听完这话直接和他吵了起来,据围观的村民说,这地方已经发生好几起车辆下陷的事故了,围观的人纷纷指责他们。我问男的,为什么不设置警示牌和护栏,他说以前发生事故后设置过,街道的领导觉得这是一个景区这样搞太难看了,就又拿掉了。当时也没想到录音,不过当时周围的村民都可以作证。我说既然你们作为景区管理人员,现场又没人,也没有设置警示牌和护栏,没有承担起管理责任、尽到告知义务,怎么有脸要求我赔。因为你们的失职,我的车受到了损伤,幸亏人身没有受到伤害,不然你们怎么赔。男的就说他是个工作人员,要老板来定。我们等了半个多小时,所谓的老板都没有出面,车也还能开,我留了电话就走了。 后面我回家路上,那个老板电话打来了。他意思是来景区考察,澄潭街道的领导觉得太难看了,就把围护都撤掉了。他还说我前面发生的那次,是那个车主保险全赔的。我说你意思是你们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他说我有车险,他们没有保险,最好是让我保险赔,然后私下再补偿我一部分。我没有同意,就因为我有车险就想让我全赔,就想慷他人之慨,如果今天发生的事故出现人身伤害甚至人命,你们还有脸问受害者要赔偿吗?后面就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就说根据交警定责来赔偿。 到这里,我想问问澄潭街道的领导,不要尸位素餐,这样一个地方算上我已经发生四起事故了,你们委托管理的运营最终还是要听你们的指挥,为何明知这里事故易发,还要撤掉警示牌和围护,究竟是领导的面子重要,还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每次拿到赔偿后,如果运营单位只是随意修缮,岂不就成了摇钱树?围观的梅渚村民话糙理不糙,都说“这地方是一个老鼠夹,夹住一个是一个”,一个景区设施俨然已经成为百姓眼中你们的敛财手段了,损害的是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顺便呼吁前面几位被忽悠赔偿的车主,可以收集证据私信我,如果遭受不公平的对待我不介意用法律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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