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社会面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消防安全氛围。新昌县2024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将持续开展消防违法行为曝光工作。现对以下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
01新昌某高层小区
监督检查人员在对由新昌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某高层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因该单位负责物业管理的高层小区建筑高度65米,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
02新昌某某餐馆
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新昌县某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该单位经营面积244.53平方米,主营餐饮服务,不属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行为被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停止使用、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来源: 新昌消防 原标题:曝光!新昌这些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