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信息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20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利用工作之“便”,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处罚!

[复制链接]

23

主题

23

帖子

1647

积分

天姥中学高一

跳转到指定楼层
我是楼主我老大
发表于 2025-5-13 08:51: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浙江省
[color=rgba(0, 0, 0, 0.9)]利用工作之“便”,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处罚!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面对群众频繁接到各类骚扰电话准确说出姓名、户型等信息进行定点推销业务的情况,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从内部人员泄露、黑客人员爬取、中介非法买卖入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各类违法乱象开展依法打击。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2025年3月,甘肃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网安大队开展日常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房产销售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将售楼部登记的户主姓名、联系电话、房屋地址等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方某,方某后又将相关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从事房屋装修的曹某、赵某、宋某等8人,非法获利。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color=rgba(0, 0, 0, 0.9)]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广大网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如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举报,让我们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6

主题

164

帖子

316

积分

天姥小学二年级

沙发
发表于 2025-5-13 15:39: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还是要提高警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4

主题

5万

帖子

5万

积分

天姥大学博后二年

板凳
发表于 2025-5-13 15:4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QQ| 服务条款|关于我们|小黑屋|天姥论坛 ( 浙B2-20030113 )

浙公网安备 33062402000133号 GMT+8, 2025-9-23 11:31 , Processed in 0.142229 second(s), 1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zjxc.com

© 2003-2025新昌信息港

客户端下载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