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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交通执法部门根据“数字打非”系统研判显示浙DL1016中型普通客车可能存在违法嫌疑,于是执法人员利用卡口数据对浙DL1016中型普通客车的行驶轨迹进行跟踪定位布控,预判该车大概率将于2021年8月9日17点55分左右驶出上三高速新昌收费站。
2021年8月9日17点50分左右,嫌疑车辆在上三高速新昌出口处“如期”而至,执法人员当场亮证表明身份后,分别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询问及调查取证。经查,当时车上共有9名乘客,驾驶员胡某向每位乘客收取100元车费将乘客从杭州搭载至新昌。胡某无法当场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故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询运政许可系统,驾驶员胡某即为浙DL1016中型普通客车的所有人,并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浙DL1016中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其行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于是交通主管部门责令胡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胡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发挥数字化行业监管平台的作用,强化驾驶人源头管控、车辆精准管控、外籍车辆和过境车辆布控,全面提高查处非法营运客车的有效性和精准率,让“黑车”无处遁形。
来源:今日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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