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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
申请人绍兴祥辉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现予以批前公示。具体图纸公示在新昌县规划公示展示中心(规划公示展示中心地址:新昌县江滨中路7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楼103室),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
建设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绍兴祥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辉逸云庭;
建设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侯村村(2021年经7号);
建设用地性质: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总用地面积:29365.90㎡;
总建筑面积:89150.43㎡;
地上建筑面积:58731.8㎡;
地下建筑面积:30418.63㎡;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8.07%;
绿地率:30%;
建筑层数:1-18F;
建筑高度:4.35-55.95m;
如对本工程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公示展示中心反映。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的,请予公示期满后留意网站(http://www.zjxc.gov.cn/)。联系电话:0575-86083531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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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7号地块中拍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与高新园区管委会签订用地监管协议。
2021年经12号地块、2021年经13号地块中拍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与南明街道办事处签订用地监管协议。
2021年经13号地块总用地面积50970.9平方米(49448.3平方米作为开发使用,1522.6平方米作为城市道路使用),该地块另须配建规模9个班的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4666平方米和建筑面积不小于3460平方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对住宅小区进行同步验收,开发建设单位在一期商品房交付时同步将配套幼儿园无偿交给教体局。中拍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与南明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须付清全部出让价款。
申请人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现予以批前公示。具体图纸公示在新昌县规划公示展示中心(新昌县江滨中路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楼103室),公示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22日。 建设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昌县南岩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侯村村(2021年经6号); 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农贸市场); 总用地面积:5559㎡; 总建筑面积:15279.8㎡; 地上建筑面积:12229.8㎡; 地下建筑面积:3050㎡; 容积率:2.2; 建筑密度:51.33%; 绿地率:10%; 建筑层数:5F; 建筑高度:23.949m(檐口高度); 如对本工程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公示展示中心反映。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的,请予公示期满后留意网站(http://www.zjxc.gov.cn/)。 联系电话:0575-86083531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今日新昌 原标题:又有新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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