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21年11月23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金华市局案件线索依法对浙江某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堆放有自己生产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规格30cm数量77个、规格50cm数量7个和“雪容融”半成品1000片。
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一部分通过在网络平台的销售代发产品,还有一部分通过在另一网络平台注册的义乌某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当事人属于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的行为。
2022年1月1日,涉案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旗和日用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顾某军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组织专项检查256次,出动2795人次,围绕各商标印刷企业、文体用品专业市场、车站码头广告位、电子商务平台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经营者有否获得奥组委会正式授权、被许可人是否按许可合同约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种类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和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等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相关案件26件,罚没款374443.7元。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线下购买前要认准店内是否有奥林匹克特许零售商证书,查验购买商品是否有北京2022冬奥会特许商品字样。
提醒广大关心冬奥、支持冬奥的“奥粉”们,切勿从“黄牛”手中高价购买特许商品,不要相信价格炒作,不要囤货,理性消费,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冬奥购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