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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佩戴头盔不是选择题✘ 而是必选题✔
今天新昌交警再次对部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亮亮相”
交通违法人姓名:蔡*均
违法时间:7月29日
违法地点:江滨西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306241975********
交通违法人姓名:董*宇
违法时间:7月22日
违法地点:江滨中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306241970********
交通违法人姓名:董*云
违法时间:8月3日
违法地点:新昌大道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5303251996********
交通违法人姓名:胡*军
违法时间:8月3日
违法地点:新昌大道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602811999********
交通违法人姓名:黄*兵
违法时间:8月3日
违法地点:新昌大道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625241990********
交通违法人姓名:江*化
违法时间:8月3日
违法地点:新昌大道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412271973********
交通违法人姓名:潘*江
违法时间:7月22日
违法地点:江滨中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306241986********
交通违法人姓名:潘*港
违法时间:7月29日
违法地点:江滨西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306241988********
交通违法人姓名:石*一
违法时间:7月29日
违法地点:江滨西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3306241999********
交通违法人姓名:唐*梅
违法时间:7月22日
违法地点:江滨中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身份证号:5110231986********
交警温馨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需做到以下几点:
1、骑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头盔。
2、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后驾驶。
3、不急拐猛弯,不超速行驶。
4、不能骑车载人(允许乘载一位12周岁以下儿童)。
5、选择非机动车道、靠右侧通行。
来源:新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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