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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中共新昌县委决定追授李安同志“新昌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县广泛开展向李安同志学习的活动.
李安同志1985年3月出生,新昌县南明街道仙桂村人,2003年12月应征入伍,200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新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辅警、新昌陆野户外救援队副队长。2019年8月11日晚,李安同志在参与救援落水人员时溺水昏迷,8月12日上午因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34岁。
李安同志入党11年来,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用心维护着基层党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部队服役期间,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刻苦训练军事本领,迅速成为连队骨干,并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加入公安队伍后,长期从事平凡而繁重的社区工作,兢兢业业,坚守岗位,当好群众最信任的“保护神”。
2016年5月,在辖区火灾救援中,用铁锤砸碎防盗窗奋力救出被困居民,自己手臂却布满碎玻璃刮痕,被群众亲切称为“铁锤哥”,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李安业余时间还热心公益事业,先后加入新昌县陆野户外救援队、关爱老人协会、七星志警等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温州泰顺“鲶鱼”台风、丽水山体滑坡等救援100余次。同时,作为南明街道仙桂村的年轻党员和团支部书记,李安同志始终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融入村庄发展,积极参与“五星3A”创建、“三治一提升”等重点工作,主动承担村里的脏活累活,连续三年被南明街道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为充分发先进典型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工作任务中当先锋、做表率,8月16日,中共新昌县委决定,追授李安同志“新昌县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并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向李安同志学习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公安干警、退役军人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奋发有为,实干担当,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创新型城市、建设现代化新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新昌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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