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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次检查了24个项目,共30个施工标段和24个监理标段。
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如杭绍台高速公路;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施工联合体质保体系不健全,监理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擅自签发开工令;
527国道嵊州甘霖至长乐段工程、杨绍线福全段改建工程、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2标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等原材料进场管理不到位;
诸暨官庄至弦腔公路建设工程(第三合同段)、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绍兴段)增设孙端互通工程等对锚夹具检测管理不到位;
104国道新昌县(朱路口)至上屯坑农村道路工程等路基填筑欠佳;
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欠佳;
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嵊州段)现浇箱梁模板局部胀开,拼接不平顺;
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2标混凝土接缝不平整,表面存在粉饰现象;
诸暨市高湖大桥建设工程等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个别项目预制梁板存放时间过长。
个别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如杭绍台高速公路、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
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2标、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等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新昌县葫马线莒溪至后岱山段提升改造工程隧道二衬安全步距超标;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汽车吊和操作人员未履行入场登记和报验手续;
绍诸高速诸暨浣东互通改扩建工程等临边防护不到位;
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嵊州段)、527国道嵊州甘霖至长乐段工程起重设备未取得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等。
上半年综合大检查经评议,本次受检工程综合名次如下: 1.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绍兴段)增设孙端互通工程 2.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新昌段) 3.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 4.杭州中环柯桥段高架桥改建工程 5.新昌县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 6.绍诸高速诸暨浣东互通改扩建工程 7.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嵊州段) 8.上虞区南北中心大道(人民大道至五甲渡大桥)快速路工程 9.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上虞区段) 10.诸暨市高湖大桥建设工程 11.诸暨官庄至弦腔公路建设工程 12.新昌县葫马线葫芦岙村段道路工程(通景道路配套工程) 13.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 14.104国道与常台高速新昌南互通连接线路口平改立工程 15.527国道嵊州甘霖至长乐段工程 16.新昌县葫马线莒溪至后岱山段提升改造工程 17.104国道新昌城南路口平改立工程 18.嵊州市东兰线提升改造(故江村-兰溪村) 19.杨绍线福全段改建工程 20.104国道新昌县(朱路口)至上屯坑农村道路 个别项目因开工时间较短或未检查,暂不列入评议。杭绍台高速公路、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