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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三期)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1家食品生产经营商家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NCP22330624310330616的鲈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绍兴新昌分店经营的鲈鱼,购进日期:2022年6月9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6月27日向沃 尔 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绍兴新昌分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20748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绍兴新昌分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1.90元。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原标题:浙江省新昌县市场监管局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鲈鱼)核查处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