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乌头”这味令人听之害怕的中草药,时常出现在影视剧中作为毒药使用,而生活中这些药材经过多道工序的炮制,加之医师的准确用量,也偶有奇效。老丁就是看中了它的药效,非法行医私自开药,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年过七旬的老丁,年轻时曾是乡镇卫生所的帮工,熟悉了部分医理,加之自身热爱中医药,自学了不少中医典籍。自己中风后,尝试配药服用,没想到真的有效,老丁信心倍增,自诩在中医药方面“技术高超”,正式“开方救人”。
老丁医好了中风的事,在附近乡村传开,吸引来多名同类病友,有中风、风湿病、车祸后瘫痪的等等,老丁都细心把脉,按需配药,收取一定的成本费。这些病友吃了药后有稍微变好的,也有觉得不适停药的,一直没有严重情况出现,老丁的“医师”名号却越做越响,成了远近闻名的“土郎中”。
老盛也是经人介绍来求医,经过几次把脉和一段时间的调理。老丁给老盛开了1颗“治病药”。服下药后,老盛立刻产生了反应,当即晕倒在床吐起了白沫,随即开始手脚冰凉僵直。老盛哪里想到这个有名的“土郎中”给他的药竟然是未经炮制的“草乌头”,含有毒性!老丁赶紧回家找药救人,回来时却为时已晚,“治病药”成了老盛的“催命符”。
近日,由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丁某某非法行医案,新昌县人民法院综合自首、七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犯罪、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法没收扣押的“草乌头”胶囊等物品,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医疗相关行业。 医疗事业是关系公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不是翻阅几本中医典籍就能成为“医生”,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不能从事医疗活动。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秩序,也会危及不特定多数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非法行医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切勿迷信“土方”,到不正规的“民间医生”、“草药医生”或者“土郎中”处就诊,一旦发生事故,悔之晚矣。
来源:新昌检察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生草乌”成为治病药?七旬“土郎中”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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