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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多用途杂交狼尾草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
申请人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园区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现予以批前公示(本次申请为新建厂房三)。具体图纸公示在新昌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新昌县三花路2号一楼),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4日。 建设情况如下: 建设单位:白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多用途杂交狼尾草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新昌县沃洲镇兴业路7号; 建设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总用地面积:11992.44㎡;(新建部分用地面积3220.7㎡) 总建筑面积:20362.46㎡;(新建部分建筑面积17055.15㎡) 总地上建筑面积:17305.19㎡;(新建部分地上建筑面积13997.88㎡) 总地下建筑面积:3057.27㎡;(新建部分地下建筑面积3057.27㎡) 总计容面积:17305.19㎡;(新建部分计容面积13997.88㎡) 容积率:1.4; 建筑密度:46.5%; 绿地率:3%; 建筑层数:1-5层;(新建部分建筑层数5层) 建筑高度:4.05-23.09m;(新建部分建筑高度23.09m) 如对本工程规划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新昌县三花路2号一楼)反映。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的,请予公示期满后留意网站( http://www.zjxc.gov.cn/)。 联系电话:0575-86292096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5日 来源: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原标题: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多用途杂交狼尾草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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